一言
那一天,笔者接到单位紧急通知,要求居家观察14天,每天必须上报体温等数据,按规定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上班。之所以被要求居家观察,是因为前阶段去江西出差,回来后,江西铅山县有了疫情,我就被防疫部门“重点关注”了。
这次居家观察时间长,对笔者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小的影响和不便。比如,手头一堆事情无法去单位处理,家里一些需要出门办的事情,只能暂时放下。但我打心眼里认为,与抗疫大局相比,个人的一点点不便和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假如由于自己配合不力,致使疫情传播甚至蔓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疫情发展变化,可能仍会有不少人,尤其是到过疫区的人,按照防疫规定需要居家观察、医学隔离、检测核酸等,理应无条件配合执行。这既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顾全抗疫大局。当然,即使个人“没情况”,日常生活中,也要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公共场所时,应自觉遵守测温、亮码、戴口罩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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