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12月2日,安徽潜山市境内一中型客运车与一自卸货车相撞,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系客运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突发脑溢血、意识丧失,致使车辆失控、驶入对向车道,与自卸货车发生碰撞(12月5日澎湃新闻)。
重大交通事故,系客车司机突发脑溢血所致,令人难以释怀。这些年来,常有“过劳死”事件发生,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反思。
首先,“带病工作”伤了自己。有病不休息、不治疗,身体拖垮了,什么工作也干不成了,这是最通俗的道理。缓解工作压力,调节身体状态,最重要的是要有意识,很多问题其实并不严重,但是积少成多,小病养成了大病,最终会引发严重后果。因此,与其小病坚持,不如及时治好病,以更健康的身体和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那样会做得更出色,效率也会更高。
特别是,“带病工作”可能危害社会。此次事故,就是一个惨痛教训。由此可见,那些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如飞行员、驾驶员、建筑工人等,如果带病坚持工作,即便他们有极强的毅力和责任心,其身体和精神状态也不能与正常时相比,很容易因疾病造成工作失误,甚至酿成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轻则给家庭带来不幸,重则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换言之,客车司机脑溢血酿交通事故,更须反思“带病工作”。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就是以人有本。因此,应该不提倡、甚至是劝阻和制止员工“带病工作”。同时,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太过沉重的工作,尤其不允许“带病工作”。其次,用人单位也要有相应的制度和人文关怀,比如定期为工作人员体检、执行带薪休假政策等。
“带病工作”必须予以规避。一个人的精神状态、生活状态、身体状态等,都应该获得社会更多的关怀,这样才能让人们体面劳动,最大程度地享受劳动和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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