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
人们常用“白菜价”,形容物品价格实惠。但在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一棵白菜竟然以77.9元的价格售卖。3月26日,因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该公司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即便是有机蔬菜,如此高价也离谱。更何况,“天价白菜”是打着精品高端的旗号,招摇撞骗,本身不过是从农贸市场和生鲜小店等处,购入的普通蔬菜,进行分拣、包装后,冒充“农康自产直销”精品蔬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于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消费者享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价格法》规定: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经营者汪某,将普通蔬菜包装成精品蔬菜,高价销售非法牟利;高岛屋百货公司在与其签订合同设立专柜时,没有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未尽到审查义务,二者都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汪某罚款10万元,对高岛屋罚款50万元,均属顶格处罚。
这两年,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个别地区仍有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发生。少数不法商家坐地起价,抬高肉蛋奶蔬菜等生活物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如今,售卖“天价白菜”被顶格处罚,无疑具有警示和震慑意义,告诫广大商家引以为戒,诚信守法经营,不能见钱眼开,趁“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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