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岩平
日前召开的市委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进会强调,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宁波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重大使命、美好愿景、必然追求,要以创先创优的极致作风、示范先行的极致标准推动创建,牵引带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全面跃升。
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既涉及软件构架,也涉及硬件打造,不是一件轻轻松松、简简单单的事,特别是相关工作做到与“典范”两个字相匹配,更需下足绣花功夫、做足精细文章。
近年来,宁波城市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群众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的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相比,当前我市城市治理的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不精不细问题仍然突出,与人民群众所向往的美好生活还存在不相称的地方。
从体制机制看,还存在机构职责不统一、街道职能未转变的问题,组织架构不尽完善。从规范标准看,城市治理标准化整体水平需要提升,一些领域缺乏相应标准规范,有的标准规范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从管理盲点看,城市精细化治理存在区域化差异,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地块、城区公路“两边两侧”等,脏乱差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从参与主体看,公众参与模式还需进一步创新,社会各界对城市治理关注、参与、支持以及自律还不够充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靠精治、共治、法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当前,宁波城市治理工作正处在粗放型向精细化的全面转型期,亟须对标“六个之都”建设需求,以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迈向更高层次为目标,以精细化治理为导向,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整体水平,推动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推动城市治理提质增效。
观念上应更精细。观念一变思路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是城市治理精细化所要追求的最终目标,应牢固树立为人民治理城市的理念,全力解决城市治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数字化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确保城市治理建设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解决。
模式上应更精细。城市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各环节向好协同、合理衔接,才能确保城市运转有力有序。因此,各级城市治理部门应坚持务求实效,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精准描述治理对象,精准采集治理服务信息,确保底数清晰可靠,将精细化要求体现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
举措上应更精细。举措精细化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重中之重。应以完善法制和加强执法为依托,以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共治、德治、法治一体化推进,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民生顽疾专项治理,完善基层治理格局,提高治理成效,努力形成共治善治新局面。
标准上应更精细。标准和法规是履行城市精细化治理各项职能的保障。应完善城市治理标准体系,对工作具体范围、职责、流程、标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为精细化治理提供标尺和依据,促进城市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城市治理,提升城市品质,建设文明典范城市,是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应有之义,对于我市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唯有增强系统观念、标杆意识、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把精细化治理的理念和方法,贯彻到城市治理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才能让生活在城市之中的市民过上更加舒心、省心、暖心、安心、放心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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