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方业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近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因涉嫌敲诈勒索,在当地碰瓷商户近十年的“杜大娘”于近日被刑事拘留。根据警方调查,“杜大娘”在天津110报警平台上累计报警达351次,用“胡搅蛮缠”的手段达成索赔目的已成为她的拿手好戏。(据北京青年报)
天津这位七旬杜老太被抓,其周边的人恐怕都要松口气。近十年来,她依仗着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对超市、饭店、商场、美发店、医院、旅馆、药店等地进行敲诈,被称为天津“碰瓷王”。据110报警平台上显示,杜老太报警累计高达351起。
客观地说,这样的人非大奸大恶,但若是被这样的人缠上,后果相当严重,不仅伤神费脑,还要郁 闷地赔钱。如果总担心被这种人纠缠,则会影响工作和生活的劲头。因此,“碰瓷者”对社会的伤害,不容小觑。而70岁成为“碰瓷王”,不仅见证其老当益壮, 非等闲之辈,更证明她对社会伤害得足够长久。
“碰瓷王”是如何“成就王业”的呢?
有一线民警分析,一是年龄大,不管是被碰瓷者还是执法人员,都不敢轻易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二是碰瓷的钱不多,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民警出警后也只能是协调为主;三是时间多耗得起,商家为了继续做生意,就会选择赔钱了事。
民警的说法大约有一定道理,但这些说法是不是也暴露出碰瓷者成长的“温床”呢?现实中,有些人仗着“老而且病”,碰瓷使诈,忘乎所以,似乎别人真拿他们没办法。一次两次没人管,三次四次还没人管,大家只好惹不起躲得起,碰瓷者就更张狂了。
其实仔细分析起来,这种人张狂的根源,关键在于执法者没有严格、及时地按规矩办事。比如这位杜老太,有一次自己在路上摔倒,却赖路面不平,看到附近有单位施工,就找到工程单位闹——在办公室里随地大小便,乱摔东西,折腾十多小时,单位无奈拿出13000元赔钱了事。难道这种行为不是寻衅滋事吗?难道在人家办公室大小便还是小事?一次性敲诈万余元还是“钱不多”?
可以说,和稀泥的执法者,稀释了正义之风,也培养出更多胆小怕事者,从而让无耻且无底线的人加冕为“碰瓷王”。
好在,“碰瓷王”终于被刑拘了,虽然拘得有些晚,但正义毕竟得以实现。可话又说回来,如果她第一次碰瓷就被严格执法,也许就没有刑拘这个“节目”了。执法者无原则的和稀泥,不仅伤害了群众,也把坏人给害了。只是守法者受伤更多,坏人摔得更惨,社会付出的代价更大。一个社区出这么个人,十多年里总不消停,你说周边的人郁闷不?怎么安心做生意?怎么幸福地生活?
还是要说,年老和疾病不应成坏人的保护伞。面对坏人的时候,执法者不能因为其年老病弱就网开一面,不讲规则,息事宁人,这表面看是省了麻烦,实则贻害无穷——和稀泥本质就是不作为,就是对坏人的纵容,就是对好人的伤害,就是对社会风气的败坏,就是对正义的摧残。
天津“碰瓷王”的倒掉,是对社会的一个提醒,应当引起人们的思考,现实中还有没有这类现象呢?恐怕是有的。那些一再伤害他人还被当成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案例,那些不堪骚扰、终酿大患的案件背后,似乎总是闪过和稀泥执法的暗影。因此,希望执法者能重视这类现象,执法能更及时些,勿因恶小而放过。如果每一桩小奸小恶都及时地清理掉,一定是正气上升,邪气下降,社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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