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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责任和权利一样大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8-10-29 10:43:00  稿源:宁波日报

  易其洋

  因为养狗而引发的纠纷多有所闻,但像高新区蓝庭花园那样,因狗吠扰邻而酿成3死1伤的血案,还是让人震惊不已。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养狗绝不是小问题,切不可等闲视之。

  稍加留意,便能发现,这几年,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生活越过越富足,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物质需求满足后,人们便会追求精神愉悦和情感满足,向往多元化的生活方式。而“独生子女”“空巢家庭”“老龄化”等社会现象,无疑放大了许多人的“情感空白”。宠物狗可以排解主人的孤寂,满足主人被需要的感受,给主人带来欢乐,甚或能给主人“帮忙”。很多人因此把宠物狗当成家庭成员,取有名字,或者一口一个“宝宝”“宝贝”,亲昵疼爱得不得了。

  可以说,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花钱花精力养狗爱狗,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作为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养狗是个人的自由。只要自己想养、养得起,别人再怎么不理解、看不惯,也无权剥夺这种自由。

  但应该明白,自由不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自由是有边界的。一个人行使自由,只有不侵犯别人的边界,自己才是自由的,别人乃至大家才可能是自由的。不然,个人随便打破权利边界,你干扰我的自由,我剥夺你的自由,那就谁也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有边界,才有自由。这是辩证法,也是生活常识。

  养狗固然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别人应该尊重,但它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你可以养狗,享受养狗的快乐,但不能损害别人的自由和权利,哪怕这种损害只是一种“可能”,你都有责任将其消除。可惜的是,许多养狗人并不懂得这一点,更做不到这一点。

  ——你想养狗,就得依法给狗上牌做证,按规定给狗注射狂犬病疫苗、定期体检。在自己家里,你对狗怎么好、怎么放纵,别人管不着,也没权利管。但如果你的“宝贝”在家总是叫个不停,扰得四邻不宁,那你就突破了权利边界,邻居就有理由抗议,你就有责任让“宝贝”闭嘴。

  ——如果你把狗带到公共领域,放任它撒欢奔跑,就算你认为它“很乖”“不会咬人”,但只要它惊吓了别人,别人就有权利声讨,你就必须管好它,并为自己“管理不到位”而道歉、改正。

  ——至于你任由狗在楼道内、小区里、大街上随地便溺而不清理,让别人老是“走狗屎运”,别人自然有理由投诉;如果你养的是高大凶猛的烈性犬,出门时既不给它拴狗绳,又不给它戴嘴套,它发狂时狂吠吓人或是咬伤甚至咬残致死了人,那你就该吃不了兜着走。

  ——还有人刚养狗时“爱心如潮”,时间一长叫苦不迭,便将狗遗弃,使它成为流浪狗。这样做,极不负责,危害公共安全不说,由政府集中收养,还得耗费大量社会资源。

  养狗,既是一件私事,也是一件公事。对于养狗者来说,养狗是权利,管好狗是责任,责任和权利一样大,偏废不得。这自然需要养狗人有责任意识,守住权利边界。但无数事实甚至是惨痛的事实说明,个人自觉往往是不可靠的,许多人享受养狗的权利时心花怒放,让他尽养狗的责任时往往万分不悦。这就不能光靠个人自觉自律,还得有法律法规来约束。

  像我们宁波一样,不少地方出台了养狗法规。现在看来,不少法规已无法满足当前的管理需求,存在调查取证难、处罚难等情况。而且,养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源头管理、防疫检疫、流浪狗处置、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仅凭公安部门一家之力难以胜任,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施策。依据养狗形势的急剧变化,应该加快推进立法修订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壮大管理力量。

  此前出台的养狗法规虽有“滞后”之弊,但并非“漏洞百出”。许多养狗者之所以不把它“放在眼里”,“想怎么养狗就怎么养狗”成普遍现象,重要原因就在于,“不准这样养狗却在这样养狗”者往往啥事没有。法规“不咬人”,有几人会敬畏它、遵守它?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有了法律法规,对违规养狗行为,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不能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民不举,官不究”,要么为了息事宁人而“和稀泥”。狗患成灾,集中治理是个办法,但执法忽紧忽松,容易助长一些人“选择性守法”的心理不说,也易损伤法律的尊严、权威和震慑力。

  狗再聪明,毕竟是狗。人养狗,狗犯错,错不在狗而在人。文明守法有时候就是“罚”出来的。治理狗患,既要倡导养狗文明,更要严格执行养狗法规。作为执法部门,重在“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亡羊补牢”,不仅要加大执法力度,还要提高执法主动性;有人违规养狗、遛狗,不管是谁,不管有没有人举报,一旦发现,就当果断出击,依法依规处罚。

  所有养狗者,都应以高新区那起血案为鉴,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管好自家狗,牵牢遛狗绳;若是狗犯了错,作为主人,要自愿受罚,力戒再犯,而不是无理取闹、我行我素;那些爱狗的“旁观者”,也要理解和支持执法者,而不是走路踩到狗屎了骂“怎么没人管”,有人执法时又说“养只狗有啥好管的”。

  执法者严格执法、持之以恒,养狗者依法养狗、文明养狗,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影响别人生活,不威胁他人安全,人与狗、人与人和睦相处的愿望一定会实现。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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