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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抗击疫情须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0-02-14 09:51:01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杨玉龙

  自12日12时起,云南全省所有公共场所均实行扫码入出制度。对此,有市民担心信息隐私会被泄露。12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专家组组长刘跃文对此作出回应,称这次所采集的信息只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等疫情结束后数据将会被销毁,不留作任何用途(2月13日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

  借力互联网+大数据,的确可以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云南为例,据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举措目的就是为了在有疑似病例出现时,提醒可能的接触者,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第一时间通知大家,解决事后追溯难的问题。

  云南推出的公共场所扫码入出制度,操作起来比较简单。比如,搜索“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通过填写简单的场所信息,就可以下载到入口和出口两个二维码图片。普通人进入公共场所时,拿微信扫一下码就可以,离开时,也拿微信扫一下码。不难想象,公共场所均扫码入出制度,无疑会给流动人员精准画像,有利于疫情的防控。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次扫码的时候,会要求短信验证码认证一下手机号。也就意味着,信息采集难免会造成隐私泄露。云南值得点赞之处,在于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妥善安排。比如,所采集的信息,都是由专业团队统一严格管理,任何人在没有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允许下,一条数据也看不到;且疫情结束后数据将会被销毁,不留作任何用途。

  事实上,中央网信办出台的《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而这理应成为疫情防控的准则。

  根本上而言,疫情下公众的个人信息安全,需要相关机构增强法律意识及技术防范。比如,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上述《通知》也明确,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实践表明,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诚如媒体报道,一些大数据企业开发的,“确诊患者交通工具同乘查询系统”“疫情数据实时更新系统”“发热门诊分布地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测评估系统”等,为公众做好自身防护、阻断疫情传播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果能在利用好大数据的同时,也筑牢了个人信息安全防线,那么无疑是最好的实践办法。

编辑: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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