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科
在刚刚闭幕的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杨宝玲建议,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城市管理的同时,因地制宜,释放“地摊经济”的最大活力。
“地摊经济”一词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并不陌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在城乡繁华的地段,在人流量密集的空间,充斥着各类自由设摊的商贩,一件件廉价的商品往往被普通工薪阶层或低收入人群“争相抢购”,同时“地摊经济”也形成了当年的“夜经济”,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夜生活。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以及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等软实力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无序经营和有序整治之间矛盾日益加深,“地摊经济”也随之成为了“脏乱差”的代名词,因此,九十年代末以来,一些流动摊位逐步地被取缔掉,只存在于个别城市或地区。如今如成都市城管委发布新规,允许商户摆地摊、临时占道经营,2个月增加就业岗位10万个,国内舆论纷纷点赞成都这样“接地气、烟火气”的尝试。
地摊经济,给底层人民的一点温暖,受今年初疫情影响,一些人员面临着急剧加大的就业风险与压力,显然“地摊经济”不仅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物质需求,也是城市决策者为不断减少本地人口失业比例,大幅增加就业岗位的一个重要途径及有效手段,适当推动谋划布局这一经济形态,紧密关系到城市底层贫困阶层的切身利益,如增加低收入阶层,失业下岗工人和务工农民等群体的收入。
目前国内一线城市(包括新一线城市)、强二线城市等都在通过开启现代城市“夜经济”,打造国际消费型城市,当然城市“夜经济”可以结合“地摊经济”加以挖掘和发展,让渐渐淡去的“地摊经济”有序回归,城市夜生活不能只存在狭小的“密闭空间”,也需要街头市井的“买卖”,让城市新兴的“夜经济”丰富多彩,进一步彰显城市活力和居民幸福指数。
然而,让“地摊经济”尽快活起来,不是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也不是放任由之,无限制放开“集聚设摊”措施,仍需综合考量相关地段对城市交通、居民生活、环境卫生等的影响,针对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要因地制宜,多方研究,试点开展,限时经营,同时对于自由摊位现象,不能一刀切,政府管理部门应积极有序引导,如专门划定区域,签订“谁污染谁处理”“不得堵塞交通”等承诺书,设立举报电话和限时经营等等,从而鼓励弹性就业,有效推动再就业。
总之,“地摊经济”是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虽已经走过“粗放型”经济时代,但它在一段时间也见证了城市工商经济的繁荣。事实证明,这个时代也能让“接地气,暖人心”政策一步步培育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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