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出现大量“凶宅”买卖信息,一线城市45平方米的房子,均价只有一万元出头。新京报记者发现,发布“凶宅”出售信息的并非房主,实际多为中介,以此作为获客手段(8月12日《新京报》)。
一段颇为惊悚的文案,成功激起阅读者的好奇心,配上房源图片,再注明“低价”、“不限购”、“可过户”等卖点,让人们产生“打电话询问一下”的冲动,据说这样一条“凶宅”的交易信息,最高浏览量短时间就能过万。于是,类似的“凶宅”交易信息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此起彼伏。
依照常理,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房子称为“凶宅”的,因此“惊悚”文案背后并非房主或卖家,而是房产中介玩弄的花招——在买家根据低价的交易信息提出购房意向后,对方会以各种理由推荐其他楼盘。换言之,所谓的“凶宅”不过是哗众取宠、获得客源的“诱饵”而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去年,住建部等6部门通报了各地在整治中介机构乱象中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不实房源问题尤为突出。现在看来,尽管各地重拳整治不实房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弄虚作假、牟取利益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大量“凶宅”虚假信息便是例证。
竞争激烈,中介行业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等等,是房产中介的行业特征,忽悠+挣钱俨然成为中介行业公开的潜规则,无视法规与诚信,无序竞争、恶性竞争严重,导致虚假房源泛滥。
此外,平台管理、经营不规范也是虚假房源出现的重要原因。“凶宅”交易信息随意“出没”,虚假房源泛滥,交易平台对此负有审查职责。闲鱼平台应当依据相关法规,采取下架、责令房产中介整改等措施,消除不实信息,而不是听之任之,否则,就要承担管理过错责任。
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住房买卖租赁市场制度及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存在监管漏洞。针对房产中介的种种乱象,虽然可以通过中介行业协会投诉,由行业规定来处罚,但处罚力度极为有限,导致“黑中介”、虚假房源层出不穷。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时期,人口流动加速,买房租房需求旺盛,但是,房屋市场充斥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这种卖方权益单向失衡、远大于买方权益的跛足发展也是不健康的、畸形的,必须强力规范。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取缔虚假“凶宅”交易信息,维护房屋市场秩序,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需要相关部门多管齐下,常抓不懈:健全住房市场的立法,制定专门住房租赁市场法律,强力遏制虚房虚价等违规乱象,细化利益保障制度,切实保护买卖、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中介活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倒卖信息的行为,让房产平台、经纪人、交易双方都能清晰地知晓违规的界限与成本,提高准入门槛,厘清行业规则,倒逼交易平台、行业协会加强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形成房屋市场的正规化、专业化、品牌化;同时要健全住房市场的监管,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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