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义斌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近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发社会强烈关注。自宁波市餐饮业与烹饪协会近日再次发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后,“杜绝浪费、厉行节约”的优良风尚,得到了我市更多酒店、餐饮企业的响应。
餐桌浪费之所以成为顽疾,大部分原因在于消费者一些不好的消费习惯没有得到及时纠正,比如在餐饮消费中存在着“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的陋习。一些人把浪费当成了“光荣”,更多的人出于一种“不在乎”的心理,认为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多消费一点并没有什么大错。
消费与浪费,虽一字之差,但有着本质的区别。“浪费”即乱用、无谓的消耗;而“消费”不是乱用,而是有需要才用,是人类为了生活需要而消耗生产品。也就是说,同是“消耗”,一为“无谓”,一为“需要”,性质截然不同。
消费不合理不适度,过于夸张和铺张,消费便成了浪费;而浪费绝不是消费,同时还会误导消费。把“浪费”当成了“消费”,那无疑养成和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奢侈之风,不但快速消耗尽社会资源,而且会败坏社会风气,对经济发展将造成极大危害。
消费者花钱点餐,吃掉和吃不掉都是自己买单,似乎与别人不相干。可是,他们没想过,钱虽然是自己的,可浪费的公共资源却是全社会的,再有钱也没有资格浪费。
消费不等于浪费,浪费绝不是消费的兄弟,差之一字,失之千里,这一念之差,差掉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毛泽东曾经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今天,我们尤其需要有一部惩治浪费的明文规范。
如今,我们在全民奔小康的路上,即便我们更加富裕,也不能干败家子的事——浪费。我们要树立“求健康、讲文明”的新观念,自觉弘扬中华民族节俭自律的传统美德,提倡合理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必须呐喊:浪费就是极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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