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代表建议,将“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当中,整治明星涉毒乱象,促使娱乐圈形成不敢涉毒的良好风气。在相关的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大力支持(3月2日《中国青年报》)。
网友之所以大力支持建议,缘于毒品害人害己,危害巨大。面对着穷凶极恶、阴险狡诈的毒贩,禁毒警察可以说是用生命在工作,有无数警察,牺牲于毒贩之手。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乃是国际通识。
然而,伴随着中国文化娱乐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明星为了追求刺激,偏离正道,自恃有钱,有闲,漠视法律与道德,捏造出一套“寻找灵感、释放压力”“追求自由”的歪理邪说,形成了吸毒上瘾的娱乐圈流行症候群,涉毒艺人层出不穷。有些涉毒艺人还想通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后再度复出。但正如网友所发问的:如果涉毒艺人能够复出,请问那些牺牲了的禁毒警察可以死而复生吗?
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早就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等情形。今年颁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也规定要严格依法选、用演艺人员,不录用、不组织涉毒演艺人员参加演艺活动,不提供以劣迹为噱头的炒作平台,“一次吸毒,终身禁演”既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也是行业监管的再度重申。明星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不菲代价,“痛彻心扉、悔不当初”才能最有效地警示个体和社会。
有人说,“一次吸毒,终身禁演”让艺人失去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可能连累其已经拍摄完毕的影视作品合作方,损失太大,实在可惜。其实不然。
公众人物身披光环,备受关注,其吸毒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群体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树立不良榜样,影响青少年是非观的形成;允许吸毒艺人复出,会玷污娱乐圈风气。规定“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可以加大明星吸毒成本,形成一定的法律威慑,有利于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净化社会风气、倡导健康价值观具有深远影响。
为了避免艺人涉毒、全体买单的风险,制作单位就要强化对合作方相关人员的必要制约,不仅要看演员的演技名气,还可借助专业团队对未来的合作对象开展完备的背景调查,进行全面客观的风险评估,并可以与明星及其经纪公司签订赔偿合同,明确“其间涉黄赌毒赔偿投资方一切损失”;可以进行事后追溯和要求经济赔偿,让风头正盛的吸毒明星就此“凉凉”,如此方可倒逼艺人加强自律,同时也有助于观众尤其是青少年推崇真善美,识别假恶丑,判断什么是不可触碰的法律和道德的高压线,进而整肃娱乐圈风气,净化演艺界队伍,营造健康无“毒”的演艺环境,形成对毒品零容忍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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