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岩平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指出要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等,为“一把手”用权划出了界线、厘清了职责。
“一把手”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班长”、“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在地方、单位和部门发展中具有统领全局的作用。他们在科学决策中起主导作用,在干部使用中发挥导向作用,在推动工作中发挥领导决策作用,在勤政廉洁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对一个地方或部门的发展稳定具有引领性作用。中共中央制定出台相关意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从严规范履职用权行为,既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从近些年查处的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看,“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本质上是监督失效情况下的权力滥用。如何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一直是个难点问题。由于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机制,在有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权力肆意膨胀,大搞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从“一把手”变成“一霸手”,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私产,违规用权、霸道行权,甚至以权谋私、大搞利益输送,对所在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
“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一再表明,相对其他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一把手”位置更加特殊、地位更加重要,如果监督制约缺位失效,必然产生任性滥权、以权谋私等种种乱象,反腐败斗争会因此陷入查不胜查的泥淖之中。在有的单位和部门,表面上看是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机制不完善,根本原因则在于“一把手”监督存在“真空”和“盲区”。分析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上级监督“太远”。对于“一把手”来说,来自上级的监督最有力也最有效,但面对面大量广的各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上级监督的力度和密度往往会存在一定的“空档期”,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有的“一把手”造成组织监督“离我很远”的错觉,导致上级监督震慑效应减弱。
同级监督“太软”。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一起工作,对“一把手”的工作情况最为熟悉和了解,对监督“一把手”最有发言权。但有的“一把手”大搞“一言堂”,班子成员怕得罪“一把手”而明哲保身,往往不敢也不愿指出“一把手”存在的问题。
下级监督“太难”。虽然这是近年来一再倡导的监督导向,但现实中,下属的考核、晋升往往掌握在“一把手”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下属担心监督上级会被冠以“不懂规矩”的标签,导致下级监督上级很多时候停留在纸面上。
社会监督“太弱”。社会层面的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这类监督往往属于事后监督,监督的内容也限于“浅层”,集中于“四风”等领域,对于“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往往涉及不多、力度有限。
“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屡见不鲜,一再验证了“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铁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以这次中央出台的意见为契机,从规范约束“一把手”用权入手,紧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制度规矩震慑效应,推动“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履职,防止“一把手”变成“一霸手”、“领头羊”沦为“害群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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