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发诚信诉讼系统,将26类不诚信诉讼信息、1类正常状态信息和2类正向激励信息,以红、黄、绿、蓝、金“五色码”分类标识,甄别运用诉讼征信,发挥了识别、警示、惩戒、激励等作用(9月28日《宁波日报》)。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求参与者诚实守信。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当事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在诚信诉讼系统中将自动履行当事人标识金码,并与金融机构对接,给予“诚信红利”激励。反之,凡是犯有虚假诉讼罪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则被列入反向约束机制,同时录入诚信诉讼系统,予以红码标识,并给予五年期信用惩戒。
目前,这个诚信诉讼系统已与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对接,诉讼主体界面可显示当事人的诚信诉讼码色,系统能生成当事人的司法诚信报告。在经济交往中,交易相对方可要求出示涉诉报告,作为判断交易风险的参考,加大对失信行为人的监督力度,增加失信者的违约成本。
司法信用评价体系,惩戒和激励两手抓、两手硬,使“守信获益”和“失信受罚”的导向作用显而易见。这对于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有效惩戒不诚信诉讼行为,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减少经济活动的风险和代价,具有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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