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昉
6月4日,央视四频道播出两条滚动新闻:2017年末,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2.4亿,占总人口17.3%;最新统计,全国近4个劳动力抚养一位老人。
一些老人看了这两条消息,内心深感不安,因为自己成了在岗劳动者的“负担”。继而一想,不对!今天的老人就是以前的年轻人,他们是在用自己当年创造的剩余价值在养活自己呀。况且,用“抚养”的观念,怎么能把为老年人服务的事业办好?
我以为一些老人的这种质疑是有道理的,也是有价值的。但老人们应该平心而论。新闻中采用的“抚养比”:参保职工人数/离退休人员,只是一种统计方式,有利于国家从宏观上把握老年人事业和“老有所养”问题,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你养我我养你,更要相信国家不会把“抚养比”视为一种“负担”。
我想对老人说(我自己也是老年人),“抚养比”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的。现在工作的年轻人上交的养老金,其实已经花在现在的老年人身上。人口老龄化在加剧,专家分析,“人口红利”一过,“抚养比”将由现在的4:1下降到2:1甚至更低,实际压力是存在的。
实际上,这里存在一种“代际抚养”关系,就像一个家庭,上一代人抚养儿女成长,儿女大了也要回报老人,就是这么个理吧。国家只是把这种“代际抚养”关系,用一种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从国家层面上使“老有所养”得到切实保障。
这里我想说说一些老人提出质疑的道理和价值了。有没有一种比“抚养”的说法更合情理、更容易为老年人所接受呢?我想是有的。《宁波日报》原总编何守先在世时,在他写的一篇评论中,提出过一个观点:“从劳动价值论来看,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及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对他们过去劳动创造价值储存积累的延期支付,是对他们一生对社会的贡献的肯定和补偿。”我们应该多宣传、多传播这样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观点。
诚如一些老人所说,现在八九十岁、六七十岁的人,他们有些是从战争的废墟中走出来的,共同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革命和建设。建国初期,工商业者把祖祖辈辈辛苦创建的企业无偿献给国家,农民和手工业者把祖辈辛勤积累的生产资料献给了集体,知识分子把自己的学识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文化教育科学事业。他们创造和积累了巨大的财富,那么从他们创造的价值中提取一部分供其养老,是天经地义的。特别是他们较长时间生活在低收入、低支出的社会环境中,每年的劳动报酬仅供温饱,创造的剩余价值奉献给了国家和集体,也使今天的年轻人从中得益,我们今天对他们予以“肯定和补偿”,是理所当然的。
作为老年人的一员,我还想更多地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老人首先应该感恩时代、感恩人民。与我们的前辈比,我们可以说是花开盛世,过上了前所未有的好日子。而这样一个好时代,既有我们打下的基础,更有年轻人的辛勤耕耘。毕竟,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养育了我们。其次,我们应该把自己作为重要资源、重要力量。正如宁波市委老干部局所概括的“老干部工作精神”:要努力做到“为镜、为师、为亲;向学、向善、向上”。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言:“生命已不再像短暂的冲刺,而更像马拉松。”退休后,很多老人还有很长一段生命历程,应该把它很好地利用起来,相信“我比明天的我年轻”,继续为党和人民做些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