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爱民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垃圾分类成为关系每一个人的话题。但公众对垃圾分类究竟了解多少?又有多少人会在日常生活中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后再丢弃呢?《法制日报》记者对此采访了不同地区的十余人,对于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却很少有受访者能说明白。(6月12日《法制日报》)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垃圾资源利用,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正因为意义重大,所以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连习近平同志都要对此作出专门指示,各级各部门自然也应该高度重视,不可等闲视之。
事实上,垃圾分类已提倡了多年,为何总是难以推广、难以持久,其效果难以让人满意呢?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很多人对垃圾分类的价值作用、基本知识、具体方法和执行标准不清楚。正如《法制日报》调查的结果,连对于垃圾分为几类都模糊不清,有的人说分为两类、有的人说分成三类,几乎无人能准确完整地说出垃圾的具体分类。既然心里没底、脑中无数,自然难以付诸实施和行动,更难见到明显效果。
所以,要想让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让人明白”就是硬道理,也应该成为“第一道工序”。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首先是要通过各种会议、宣传资料、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和解读垃圾分类的现实意义、作用和价值,让全体市民思想上有意识、工作上有认识、行动上有共识,营造一种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环境,为垃圾分类提供舆论支持和民意基础。
其次是城管、环卫、环保、社区等职能部门和组织,要通过培训、示范和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和操作方法,让市民群众知道垃圾怎么分类、怎么处置、怎么存放、怎么运送、送到何处,同时配备好相关的分类设施、分类标识,尽可能的为垃圾分类提供方便条件。同时要将职能服务和指导措施跟进到单位、社区和家庭,主动做好工作引导、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让广大市民有共同遵循的标准、有统一的操作规范、有信赖的组织依靠,才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规范有序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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