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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闯红灯被撞自负全责” 具有警示意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9-07-16 10:14:43  稿源: 宁波日报

  廖卫芳

  记者从北仑交警获悉,最近春晓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汽车相撞事故,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负全责,不但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还要赔偿汽车车损。

  在我们的印象中,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因逆向、闯红灯等被机动车撞伤或撞死,往往由机动车司机“担责”。有些时候,机动车司机明明没有错,但由于机动车属于“强势”,而不得不为交通事故“埋单”。交警部门在处理这类交通事故时,也往往出于行人和非机动车是“弱势”,而在判罚时偏向于行人和非机动车。可以说,这无疑给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壮了胆”。

  其实,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等待信号灯时,在非机动车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顺序等候。同时,对行人也有明确的规定。可见,对非机动车、行人,其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还是有法可依的。

  此次,北仑交警依法认定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负“全责”,这个判罚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法制教育课。它不仅再次提醒非机动车或行人,过马路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样要受到处罚,甚至是刑法处罚。

  相信,“骑车闯红灯被撞自负全责”的判罚,一定会得到更多人的点赞和好评。

编辑: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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