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人在非洲的被告通过手机与原告在线达成调解协议;身处深圳、宁波两地的当事人在各自办公室通过手机参加了第二次庭审……一款微信小程序——“宁波移动微法院”在宁波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引来全国关注。改变传统诉讼流程,动动手指就能打官司,宁波成为全国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城市。仅今年以来,宁波地区平台上流转的审判结案数就占到总案件的八成以上。(7月16日《现代金报》)
我们对司法前行的期盼是浓烈的,司法改革的春天也让我们看到了“诗和远方”,但是我们更期盼看到的是“诗和近处”。 “远程手机视频庭审”探索就让我们感受到的是“诗和近处”。
在互联网时代,在科技时代,“远程视频庭审”成为了可能,只要在科技上实现升级改造,就能通过“刷脸”实现远程案件审理。具体来说,“远程视频庭审”好处多多。
减少了劳苦奔波。以往的时候,遇到纠纷,遇到烦恼,在起诉、立案等等环节,都需要当事人辛苦往返,往往一起案件还没有审理结束,当事人就已经是“脱了一层 皮”,有的案件还要多次开庭,还要经过一审二审。这也阻碍了当事人“有事依法办”的热情。比如,有的案件标的不大,为了减少麻烦就私下解决了,留下了隐 患。
化解了时间不足。眼下是一个忙碌的时代,所有人都是匆匆的过客,大家缺少的是时间,而一起案件的审理需要反反复复,时间何来?这也是为何很多案件会出现“缺 庭判决”的原因之一。一些被告,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是因为害怕麻烦,比如庭审在宁波,而当事人在深圳,确实不方便。尤其是证人,虽然说出庭作证是义务, 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不愿意“为了别人的案件”而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可以远程作证了,就减少了这个顾虑。
纾解了冲突担忧。对于一些案件证人来说,他们也想为公平发言,可是担心的是,与原告或者是被告,在一个法庭上相遇。因为你的证言必将会“触动他人的利益”, 这个时候就可能因为“当面锣对面鼓”而引发新的矛盾。为了给他人提供证言,让自己的人身处于危险境地,这是很多案件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的因素。在法庭之上大打出手的,出了法庭大门被殴打受伤者大有人在。证人、律师、当事人都是如此。而有了“手机远程审理”则可以避免这样的场面。
最为关键的是,一些标的不大的商事案件确实没有必要都“出庭审理”,借助现代科技,借助网络视频,完全可以做到公平司法。让参与案件审理再也不需要风尘仆仆从天南海北赶过来。科技时代,司法也需要创新,也需要融入互联网,也需要实现互联网+。“手机远程视频庭审”,呈现的是司法前行的温暖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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