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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华学姐”事件看个人信息保护焦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0-11-25 09:45:48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茶盐君

  这些天,“清华学姐遭学弟咸猪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特别是随着剧情翻转,吃瓜群众的热情被彻底点燃,掀翻了无数小船,形成了波涛汹涌的舆论巨浪。

  一开始,是清华美院的学姐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觉得自己屁股被摸了一下,然后她正好看到后面有个学弟,觉得那人就是“咸猪手”,一口咬定是学弟故意“骚扰”,并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擅自公开了学弟个人信息,把男生的姓名、院系等个人信息都发在了朋友圈,配以刺眼的评论,按照学姐的话来说,是要让学弟“社死”。所谓“社死”,即“社会性死亡”的简称,作为网络词语,意思就是让人在公众面前出丑,丢脸到没脸人见,实为舆论暴力的一种形式。随后,调查结果出来了:学弟确实没有摸,而是背包擦到了学姐;于是,学姐把前面发的朋友圈都删了。假如此时学姐诚恳的表示自己的鲁莽冲动并且为一时之错认真道歉,那么事件不会再有太大的波澜,可惜的是,她只是不痛不痒地新发了一条朋友圈,并想通过老师代她转达关于“另外这事并不是无中生有”“希望你也能理解我的反应”“我们相互道歉即可”等丝毫不真诚的态度,这惹恼了围观的网友,学姐反被网民“人肉”“网暴”了。

  这个事件引发大范围讨论发酵,有很多原因,除了“清华美院”“学姐学弟”等话题性标签,还有“网暴”“社死”“女权”等敏感类主题,但笔者认为,此事背后的主要根源,还在于学姐不由分说地把曝光他人隐私,企图令对方“社死”的不智举动。

  无独有偶。就这几天,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视频网上疯传,主要信息是“男子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原因是“售楼处有人脸识别系统”,未经个人同意就擅自抓取了人脸信息,造成了不少麻烦和矛盾,网上关于“头盔”“口罩”“面罩”“墨镜”与“买房”相关的关键词信息不在少数,关于类似的故事和投诉也数不胜数。事实上,《网络安全法》以及《民法典》中有明文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包括最近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重点明确了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同意原则”。

  其实,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经历着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各类危害,特别是时不时接到一个房产销售电话,动不动收到一条来源不明的广告短信,甚至有不少是网络诈骗行为,这些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并且几乎覆盖到每一个人群当中。但奇怪的是,似乎我们除了发几句牢骚之外,并没有多少愤怒,或者感觉自己受到了违法侵害。

  主要原因是这类行为已经成为“反正大家都这样”的普遍认识,自然而然地下意识接受了这些行为,更多是持无所谓的态度,就像有些人过马路闯红灯被罚时候会说“他们也这样”,似乎法不责众是理所当然的。只有当个人信息侵害因为学姐学弟这样的事件被舆论放大时,才发现恶意曝光泄露个人信息的人是如此可恶可恨,于是乎,把自己深受其害而无法诉诸法律的日常怨气,一股脑儿地宣泄到了学姐身上,哪怕用“曝光学姐个人信息”的方法还施彼身。

  这个事件很小,顶多只是今天明天你我之间茶余饭后的一个笑话,讲讲也就过去了,不会成为任何历史的记忆,哪怕在清华园内,学姐学弟也会很快淡忘。但是这个事件所折射出来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却很大,它不会因为一部法律的出台而迎刃而解,它或许会成为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某些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值得政府、企业、社会各方乃至每一个人都认真审视,各自肩负起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编辑: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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