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东省消委会介绍,此案是我国首例未成年人消费公益诉讼。(2月18日新京报)
自2018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多家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长隆是“论身高”售卖儿童票的代表。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等一直存在争议。据统计,我国大部分公共场所儿童免票标准都在1.2米至1.3米之间,此标准已经施行多年,“坚不可摧”。实际上随着营养状况和成长环境的改善,我国儿童的平均身高早已达到甚至超过旧有的免票标准。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因孩子身高不能免票而产生烦恼的家长并不在少数,曾经有媒体做过调查,近六成的受访家长认为以年龄作为收费标准更公平、更合理,舆论一直也议论纷纷,由此可见,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已然重要而急迫。
然而,即便舆论及民众一再对此“行规”表达不满及质疑,相关方面依然我行我素。去年广东一法官家长带刚过10岁生日的孩子去上海一游乐园游玩,因孩子身高超过1.4米,被要求给孩子购买成人票,该法官一怒之下将游乐园告上法庭,但至今没有结果。耗时长、费精力,诉讼成本高昂,部门利益错综复杂,法官都如此,普通民众更奈其何?而由消委会代表消费者提起的公益诉讼,利用组织、机构的维权力量,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难题。
“论身高”优惠的儿童票无视社会现实与民意期待,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
儿童票是“论身高”还是“论年龄”牵涉面大,社会影响更大。而“长隆”是当下游乐场特别是儿童娱乐行业的“龙头”之一。广东省消委会对其提起未成年人消费公益诉讼无疑具有巨大的示范意义。用公益诉讼推动长期普遍存在的侵害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规惯例”得到纠正整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破除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消除行业壁垒和社会难点,助推社会公平,提升人民的获得感,首例“儿童票”公益诉讼开了个好头,民众对此报以掌声并赋予了更多更广的公平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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